德清工业园区地下水风险管控预警溯源项目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检测服务预发包项目询价公告
德清工业园区地下水风险管控预警溯源项目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检测服务预发包项目
各单位:
我公司为开展、承接德清工业园区地下水风险管控预警溯源项目污染调查业务,以邀请采购方式进行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检测服务供应商库入围项目采购。请贵方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德清工业园区地下水风险管控预警溯源项目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检测服务预发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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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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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德清工业园区地下水风险管控预警溯源项目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检测服务预发包项目 |
项目开展期间,提供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检测服务,并提供服务期间所要求的记录、照片、带有CMA资质的检测报告等资料。 |
注:1.有效投标人=4家时,先入围3家;有效投标人=5家时,先入围4家;
有效投标人≥6家时,入围5家。
2.预算:根据具体实施的项目确定。
3.服务期限:1年。
4.各标项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服务能力,并具有从事过类似项目的经验。
5.本次招标仅用于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检测服务供应商入围,具体项目将在入库的合格供应商中进行询价,且不能高于首次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技术质量要求
工作应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等相关规范、导则进行。
(一)项目工作量
大概设计工作量和技术需求如下:
表 项目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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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单位 |
工作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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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下水 |
个 |
704 |
160口井,分上下两层采样,丰水期、枯水期两次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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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壤 |
个 |
88 |
20个土壤采样点,每个点采集4件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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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表水 |
个 |
80 |
地表水15个断面,每个断面采集4-5件样品,丰水期、枯水期两次监测 |
注:上表中工作量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工作量以实际为准。
(二)样品采集、保存及流转
1、地下水样品采集
①采样前洗井
采样前洗井要求如下:
1)采样前洗井应至少在成井洗井 48 h 后开始。
2)采样前洗井避免对井内水体产生气提、气曝等扰动。本地块采用带控制阀的贝勒管洗井,洗井速率应不大于 0.3 L/min,洗井过程应测定地下水位,确保水位下降小于 10 cm。若洗井过程中水位下降超过 10 cm,则需要适当减少贝勒管提升速度。
3)洗井前对 pH 计、溶解氧仪、电导率和氧化还原电位仪等检测仪器进行现场校正,校正结果填入地下水采样井洗井记录单。
开始洗井时,以小流量抽水,记录抽水开始时间,同时洗井过程中每隔 5 分钟读取并记录 pH、温度(T)、电导率、溶解氧(DO)、氧化还原电位(ORP)及浊度,连续三次采样达到以下要求结束洗井:
a)pH 变化范围为±0.1;
b)温度变化范围为±0.5 ℃;
c)电导率变化范围为±3%;
d)DO 变化范围为±10%,当 DO<2.0 mg/L 时,其变化范围为±0.2 mg/L;
e)ORP 变化范围±10 mV;
f)10 NTU<浊度<50 NTU 时,其变化范围应在±10%以内;浊度<10NTU 时,其变化范围为±1.0 NTU;若含水层处于粉土或粘土地层时,连续多次洗井后的浊度≥50 NTU 时,要求连续三次测量浊度变化值小于 5 NTU。
4)若现场测试参数无法满足(3)中的要求,或不具备现场测试仪器的,则洗井水体积达到 3~5 倍采样井内水体积后即可进行采样。
5)采样前洗井过程填写地下水采样井洗井记录单。
6)采样前洗井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统一收集处置。
②地下水样品采集
1)采样洗井达到要求后,测量并记录水位(填写地下水采样记录单),若地下水水位变化小于 10 cm,则可以立即采样;若地下水水位变化超过 10 cm,应待地下水位再次稳定后采样,若地下水回补速度较慢,原则上应在洗井后 2 h 内完成地下水采样。若洗井过程中发现水面有浮油类物质,需要在采样记录单里明确注明。
2)地下水样品采集应先采集用于检测 VOCs 的水样,然后再采集用于检测其他水质指标的水样。
对于未添加保护剂的样品瓶,地下水采样前需用待采集水样润洗 2~3 次。
采集检测 VOCs 的水样时,采用低流量潜水泵,控制采样水流速度不高于 0.1 L/min。采样时,应将采样管出水口靠近样品瓶中下部,使水样沿瓶壁缓缓流入瓶中过程中避免出水口接触液面,直至在瓶口形成一向上弯月面,旋紧瓶盖,避免采样瓶中存在顶空和气泡。
地下水装入样品瓶后,使用手持智能终端记录样品编码、采样日期和采样人员等信息,打印后贴到样品瓶上。
地下水采集完成后,样品瓶应用泡沫塑料袋包裹,并立即放入现场装有冷冻蓝冰的样品箱内保存。
3)地下水平行样采集要求。地下水平行样应不少于地块总样品数的 10%,每个地块至少采集 1 份。
4)使用非一次性的地下水采样设备,在采样前后需对采样设备进行清洗,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集中收集处置。采用柴油发电机为地下水采集设备提供动力时,应将柴油机放置于采样井下风向较远的位置。
5)地下水采样过程中应做好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护,佩戴安全帽和一次性的个人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等),废弃的个人防护用品等垃圾应集中收集处置。
6)地下水样品采集拍照记录地下水样品采集过程应对洗井、装样(用于 VOCs、SVOCs、重金属和地下水水质监测的样品瓶)、以及采样过程中现场快速监测等环节进行拍照记录,每个环节至少 1 张照片,以备质量控制。
7)当地下水中含有低密度非水相液体时,采样位置应在地下水面附近;当地下水中含有高密度非水相液体时,采样位置应在井管的底部。
①采样方法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a)在同一监测断面分层采样时,应自上而下进行,避免不同层次水体混扰;
b)除标准分析方法有特殊要求的监测项目外,采样器、静置容器和样品瓶在使用前应先用水样分别荡洗2~3次;
c)采样时不可搅动水底的沉积物。除标准分析方法有特殊要求的监测项目外,采集的水样倒入静置容器中,保证足够用量,自然静置30 min。自然静置时,使用防尘盖遮挡,避免灰尘污染;
d)使用虹吸装置取上层不含沉降性固体的水样,移入样品瓶,虹吸装置进水尖嘴应保持插至水样表层50 mm以下位置。
②特殊样品的采集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a)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硫化物、悬浮物、粪大肠菌群、叶绿素a等或标准分析方法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要单独采样;
b)采集石油类样品,采样前应先破坏可能存在的油膜,使用专用的石油类采样器,在水面下至30cm水深采集柱状水样。保证水样采集在水面下进行,不得采入水面可能存在的油膜或水底的沉积物。采样量应满足标准分析方法的要求,且样品瓶不能用采集的水样荡洗;
c)采集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硫化物和有机物等项目水样时,水样应注满样品瓶,液面之上不留空间,使用标准分析方法规定的专用保存容器;
d)采集的水样含有明显藻类时,可将水样全部通过孔径为63μm的过滤筛后,倒入静置容器中,保证足够需用量后,自然静置30 min,使用虹吸管取上层水样,移入样品瓶,立即加入保存剂;
e)采集溶解态金属水样时,现场使用孔径为0.45 μm的滤膜过滤后,分装入样品瓶,立即加入保存剂;
f)采集总磷水样时,自然静置30 min后仍存在大量可沉降性固体的水样,应在现场重新采集水样,根据原水浊度测定结果选择延长静置时间或离心的方式进行处理。
3、土壤样品采集
①土壤样品采集一般要求
用于检测 VOCs 的土壤样品应单独采集,不允许对样品进行均质化处理,也不得采集混合样。取土器将柱状的钻探岩芯取出后,先采集用于检测 VOCs 的土壤样品,具体流程和要求如下:用刮刀剔除约 1 cm~2 cm 表层土壤,在新的土壤切面处快速采集样品。针对检测 VOCs 的土壤样品,应用非扰动采样器采集不少于5 g原状岩芯的土壤样品推入加有10 mL甲醇(色谱级或农残级)保护剂的40 mL棕色样品瓶内,推入时将样品瓶略微倾斜,防止将保护剂溅出;检测VOCs的土壤样品应采集双份,一份用于检测,一份留作备份。
用于检测含水率、重金属、SVOCs等指标的土壤样品,可用采样铲将土壤转移至广口样品瓶内并装满填实。采样过程应剔除石块等杂质,保持采样瓶口螺纹清洁以防止密封不严。
土壤装入样品瓶后,使用手持智能终端系统记录样品编码、采样日期和采样人员等信息,打印后贴到样品瓶上(建议同时用橡皮筋固定)。为了防止样品瓶上编码信息丢失,应同时在样品瓶原有标签上手写样品编码和采样日期,要求字迹清晰可辨。土壤采样完成后,样品瓶需用泡沫塑料袋包裹,随即放入现场带有冷冻蓝冰的样品箱内进行临时保存。
②土壤平行样要求
每个园区的土壤平行样不少于园区总样品数的 10%,每个园区至少采集 1份。
平行样应在土样同一位置采集,两者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应一致,在采样记录单中标注平行样编号及对应的土壤样品编号。
③土壤样品现场快速检测
1)根据地块污染情况,推荐使用光离子化检测仪(PID)对土壤VOCs 进行快速检测,使用 X 射线荧光光谱仪(XRF)对土壤重金属进行快速检测。
根据地块污染情况和仪器灵敏度水平,设置 PID、XRF 等现场快速检测仪器的最低检测限和报警限,并将现场使用的便携式仪器的型号和最低检测限记录于土壤钻孔采样记录单。
2)现场快速检测土壤中VOCs时,用采样铲在VOCs取样相同位置采集土壤置于聚乙烯自封袋中,自封袋中土壤样品体积应占1/2~2/3 自封袋体积,取样后,自封袋应置于背光处,避免阳光直晒,取样后在30分钟内完成快速检测。检测时,将土样尽量揉碎,放置10分钟后摇晃或振荡自封袋约30秒,静置2分钟后将PID探头放入自封袋顶空1/2处,紧闭自封袋,记录最高读数。
3)将土壤样品现场快速检测结果记录于土壤钻孔采样记录单,应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辅助筛选送检土壤样品。
土壤样品现场快速检测位置选取原则为:包气带中针对不同岩性至少检测1个样品,如果岩性厚度较大,可以在上中下位置各检测1个样品,水位波动待位置检测1个样品,揭露含水层不同岩性至少检测1个样品,且保证至少在揭露的含水层中部和底部各检测1个样品。此外,存在细颗粒物夹层的优先检测。
④土壤样品采集拍照记录
土壤样品采集过程应针对采样工具、采集位置、VOCs和 SVOCs采样瓶土壤装样过程、样品瓶编号、盛放柱状样的岩芯箱、现场检测仪器使用等关键信息拍照记录,每个关键信息至少 1 张照片,以备质量控制。
⑤其他要求
土壤采样过程中应做好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护,佩戴安全帽和一次性的口罩、手套,严禁用手直接采集土样,使用后废弃的个人防护用品应统一收集处置;采样前后应对采样器进行除污和清洗,不同土壤样品采集应更换手套,避免交叉污染;采样过程应填写土壤钻孔采样记录单。
①地下水样品保存
地下水保存方法参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20)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样品保存包括现场暂存和流转保存两个主要环节,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
(1)根据不同检测项目要求,应在采样前向样品瓶中添加一定量的保护剂,在样品瓶标签上标注检测单位内控编号,并标注样品有效时间。
(2)样品现场暂存。采样现场需配备样品保温箱,内置冰冻蓝冰。样品采集后应立即存放至保温箱内,样品采集当天不能寄送至实验室时,样品需用冷藏柜在4℃温度下避光保存。
(3)样品流转保存。样品应保存在有冰冻蓝冰的保温箱内寄送或运送到实验室,样品的有效保存时间为从样品采集完成到分析测试结束。
②地表水样品保存
采集的水样按监测项目标准分析方法规定添加适量保存剂,标准分析方法中没有规定的,按《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规定执行。添加保存剂的过程中,所用器具不可混用,避免交叉污染。
③土壤样品保存
土壤样品保存方法参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对于易分解或易挥发等不稳定组分的样品要采取低温保存的运输方法,并尽快送到实验室分析测试。测试项目需要新鲜样品的土样,采集后用可密封的聚乙烯或玻璃容器在4℃以下避光保存,样品要充满容器。避免用含有待测组分或对测试有干扰的材料制成的容器盛装保存样品,测定有机污染物用的土壤样品要选用玻璃容器保存。
表 土壤样品保存条件
2、样品流转
①装样前核对
样品管理员和质量检查员负责样品装运前的核对,要求样品与采样记录单进行逐个核对,检查无误后分类装箱,并填写“样品保存检查记录单”。如果核对结果发现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由样品管理员向组长进行报告并记录。
样品装运前,填写“样品运送单”,包括样品名称、采样时间、样品介质、检测指标、检测方法和样品寄送人等信息,样品运送单用防水袋保护,随样品箱一同送达样品检测单位。
样品装箱过程中,要用泡沫材料填充样品瓶和样品箱之间空隙。样品箱用密封胶带打包。
图 样品运送单
②样品运输
样品流转运输应保证样品完好并低温保存,采用适当的减震隔离措施,严防样品瓶的破损、混淆或沾污,在保存时限内运送至样品检测单位。
样品运输应设置运输空白样进行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一个样品运送批次设置一个运输空白样品。
水样运输前,应将样品瓶的外(内)盖盖紧,需要冷藏保存的样品应按照标准分析方法要保存,并在运输过程中确保冷藏效果。装箱时应用减震材料分隔固定,以防破损。
水样采集后宜尽快送往实验室。根据采样点的地理位置和各监测项目标准分析方法允许的保规划采样送样时间,选用适当的运输方式,以防延误。
样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避免沾污、损失和丢失。
水样交付实验室时,应清点样品,核查样品的有效性并填写交接记录表。
采样记录、样品标签及其包装应完整。若发现样品 异常或处于损坏状态,应如实记录,并尽快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必要时重新采样。
③样品接收
样品检测单位收到样品箱后,应立即检查样品箱是否有破损,按照样品运输单清点核实样品数量、样品瓶编号以及破损情况。若出现样品瓶缺少、破损或样品瓶标签无法辨识等重大问题,样品检测单位的实验室负责人应在样品运送单中“特别说明”栏中进行标注,并及时与采样工作组组长沟通。
上述工作完成后,样品检测单位的实验室负责人在纸版样品运送单上签字确认并拍照发给采样单位。样品运送单应作为样品检测报告的附件。
样品检测单位收到样品后,按照样品运送单要求,立即安排样品保存和检测,并即刻开展该地块地下水样品保存时间较短的指标的检测工作,保证在保存时间内完成,陆续再开展其他因子的检测工作。
(四)样品检测
1、检测指标
(1)地下水、地表水检测如下指标:
①《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 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中除放射性指标外的37项指标;
②特征污染因子:总磷、磷酸盐、镍、总锑、锂、钡、镁、总铬、钕、镝、铌、锡、锆、甲醛、反式1,2二氯乙烯、氯甲烷、2-己酮、环氧氯丙烷、丙烯酸、丙烯腈、苯胺、联苯胺、苯乙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二氯苯胺、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2,4-二氯苯酚、2,4-二硝基苯酚、2,5-二氯苯酚、2,5-二氯苯胺、苯并芘、多氯联苯、硫酸二甲酯、菲、蒽、芴、芘、苊、萘、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阿维菌素、莠去津、麦草畏、草甘膦、三氯化磷。
或:
①《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 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中除放射性指标外的37项指标;
②特征污染因子“N”:总氮、萘、苯胺、苯并芘、石油烃(C10-C40)、二甲苯、苯胺、挥发酚、苯乙烯、镍、钴、钼、锑、钡、锡、总铬、阿维菌素、毒死蜱、百草枯、草甘膦、2,4-二氯酚、2,4-二硝基酚、邻苯二甲酸丁苄酯、二氯甲烷、四氯乙烯、1,1,2,2-四氯乙烷、1,2,3-三氯丙烷、菲、蒽、芴、芘、苊、苯酚、总磷、甲醛、丁酮、2-丙酮。
(2)土壤检测如下指标:
①《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制中的45项指标;
②特征污染因子:pH值、总锑、锂、钡、镁、锌、钠、总铬、钕、镝、铌、锡、锆、甲醛、2-己酮、环氧氯丙烷、丙烯酸、丙烯腈、联苯胺、二氯苯胺、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2,4-二氯苯酚、2,4-二硝基苯酚、2,5-二氯苯酚、2,5-二氯苯胺、多氯联苯、硫酸二甲酯、菲、蒽、芴、芘、苊、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
或:
①《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制中的45项指标;
②特征污染因子“N”:pH值、萘、苯胺、石油烃(C10-C40)、钴、锌、钼、锑、钡、铝、锡、镉、总铬、阿维菌素、毒死蜱、百草枯、草甘膦、2,4-二氯酚、2,4-二硝基酚、邻苯二甲酸丁苄酯、二氯甲烷、氯仿、四氯乙烯、1,1,2,2-四氯乙烷、1,2,3-三氯丙烷、菲、蒽、芴、芘、苊、氯化物、苯酚、氰化物、氟化物、甲醛、硫化物、丁酮、2-丙酮。
(1)地下水监测方法
①地下水检测方法优先选择《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推荐的检测方法;
②若GB/T 14848中无检测方法的项目检测时优先选择国家标准检测方法;若无国家标准检测方法,再选择行业标准检测方法;如国家和行业均无检测方法,选择EPA的检测方法。
(2)地表水检测方法
①地表水检测方法优先选择《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推荐的检测方法;
②若GB3838中无检测方法的项目检测时优先选择国家标准检测方法;若无国家标准检测方法,再选择行业标准检测方法;如国家和行业均无检测方法,选择EPA的检测方法。
(3)土壤检测方法
①土壤检测方法优先选择《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推荐的检测方法;
②若GB36600-2018中无检测方法的项目检测时优先选择国家标准检测方法;若无国家标准检测方法,再选择行业标准检测方法;如国家和行业均无检测方法,选择EPA的检测方法。
四、供货要求
1.供方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工作;
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应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导则;
3.工作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相关要求
1.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征信情况良好且具有相应履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2.中标原则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技术指标更高者优先考量。
3.报价文件内容(附后)
(1)工程报价单(须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副本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报价截止时间
请在2024年6月6日14:00前将报价文件盖章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424170501@qq.com。邮件主题及文件按照“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
三、其他
1.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15988312370
2.未中标方我公司将不予回复。
浙江久核地质生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
工程报价单
浙江久核地质生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我方仔细阅读了贵公司的邀请报价函,愿意承担贵公司 的 工作,并进行报价。
附上:报价单
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检测服务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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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单位 |
工作量 |
单价(元人民币) |
小计(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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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下水 |
个 |
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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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壤 |
个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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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地表水 |
个 |
8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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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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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报价为含税价格,税率为6%,无法提供相应税率发票的,不足部分要做扣除。
2、上表中工作量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工作量以实际为准。
报价方:
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 日